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批准文件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4931号
采购编号:UPCG-17062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注册并成功入库;
3.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以上相关内容的生产、制造、技术开发或销售;
4.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在有效期内;
5.如供应商为经销商,还须提供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生产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单位公章;
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厂家及其经销商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29日至2017年07月0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至5:30时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副本的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4)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厂家单位公章(经销商提供);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需要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资格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郊机场路北
邮政编码:011100
联系人:于强
联系电话:0471-23183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李鹏玲 任琳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