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安全及交通设备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林格尔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城市安全及交通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城市安全及交通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财政投资
采购文件编号:UPCG-1405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城市安全及交通设备 |
1 |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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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必须具备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队伍;
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如有下列情况者均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1)、法定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投标人应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或以上资质;
4、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05月16日至2014年05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东街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等有关证明文件;
注: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并加盖公章,复印件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等均视为无效,报名资料必须齐全及复印件胶装成册,否则不予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6月05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9号(奈伦国际西侧、维多利摩尔城对面)维力斯大酒店贵宾楼(后楼)16楼2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4年06月05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9号(奈伦国际西侧、维多利摩尔城对面)维力斯大酒店贵宾楼(后楼)16楼2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公馆6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王瑞
联系电话:0471-4910766 1868609628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账 号 :154014921776
2. 账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采购单位名称:和林格尔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民街北2号和林格尔县政府
邮政编码:011500
联 系 人:李全贵
联系电话:0471-7197009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