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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第三方检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次数:718 字号【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第三方检验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第三方检验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UPZBFW-2311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第三方医学实验室,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4.到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nmgxz02@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5)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如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
(6)近3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承诺;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近3个月指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成立年份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和纳税凭证。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上午09: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竞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上午09:30
竞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路与110国道连接线中段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471-231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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